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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通知】关于报送2016年因公出访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16日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转发陕西省外办《中共陕西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通知》,我校已开始进行2016年因公出访计划报送工作。请建筑学院相关老师于20151120日(周五)前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讲学、访问交流、参加会议、合作研究计划,参加双跨团组因公出访计划及组织双跨团组计划表纸质版,报送至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东楼201室,82205947);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58887579@qq.com。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个人不得持因私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出国(境)执行公务,如私自持因私证件出国(境)执行公务,学校将不予办理报销手续。对逾期未申报的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学校将不办理其2016年因公出访手续。

 

附表 1. 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讲学、访问交流、合作研究计划表及汇总表

http://xy.xauat.edu.cn/wsch/uppic/111201511131894972267.docx 


附表2. 2016年度参加双跨团组因公出访计划表及汇总表

http://xy.xauat.edu.cn/wsch/uppic/111201511131895595635.docx


附表3. 2016年度因公临时出国组织双跨团组计划汇总表

http://xy.xauat.edu.cn/wsch/uppic/111201511131810089378.docx

 

填表说明:

1.此次报送计划非学校已有项目派出或征求教师意向,而是教师申报已有的实际出国(境)计划。

2.双跨团组即我校人员参加的以下团组:

1)由中央和国家部委、单位组团的出国(境)团组

2)非本省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3)本省省、市级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3. 组织双跨团组出访是指由我校人员组织,由其他地区、单位的人员参加的出访。

 

联系人: 王玉婷

 

联系电话: 82202594/15802939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