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建大研字〔2017〕15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工作,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学科(专业)组审查、学院审核,研究生院抽查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 学位论文选题
第三条 研究生入学制定培养计划时,导师应指导研究生初步拟定选题方向,制定课程计划。
第四条 研究生按选题方向查阅文献资料,深入开展调研,形成文献综述,于第3学期开学前明确选题题目。
第五条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专家组,重点对选题题目与学科关联度、题目重复度、选题先进性等进行审查。
审查未通过者,须在1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重新确定选题题目,提交专家组审查。学院审核通过的选题题目,于第3学期1周内报研究生院。
第三章 学位论文开题
第六条 博士(硕博连读)研究生开题时间由学院和导师决定,开题报告通过至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不少于2年;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应于第3学期末完成,开题报告通过至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不少于1年。
第七条 研究生开题以答辩方式公开举行,学院将时间与地点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抽查开题情况。博士(硕博连读)研究生开题报告需提前送开题答辩专家审阅。
第八条 博士(硕博连读)研究生开题答辩专家组由本学科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经历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本学科专家。
硕士研究生开题答辩专家组由本学科(专业)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经历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
开题答辩专家组3~5名,设组长1名,导师作为成员参加;跨学科的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专家参加;设秘书1名,书面完整记录开题报告专家意见与建议。
第九条 开题答辩专家组听取研究生开题报告(博士研究生答辩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经过质询、论证等环节,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并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评议结果。
开题报告为“通过”者,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经导师审查通过后,交至所在学院归档。
开题报告为“不通过”者,须重新开题,博士研究生应在3个月内完成重新开题,硕士研究生应在2个月内完成重新开题。
第十条 开题报告通过后,因学位论文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需更改论文题目者,由研究生提交申请,经导师、学院同意后,在1个月内完成重新开题。
第四章 学位论文质量过程监控
第十一条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研究生选题题目及开题报告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选题题目及开题报告,学院应组织学科(专业)专家重新审查,并在1个月内提交最终审定意见,列入学位论文质量跟踪名单。
第十二条 学校建立学位论文过程管理数据库,从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评阅、答辩等关键环节进行学位论文质量过程监控。
第十三条 学位论文质量过程考核结果纳入导师在相应研究方向的招生资格审核和学院年度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与研究生教育资源分配挂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研究生选题与开题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2017年11月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