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汉荣投资奖学金”评选办法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汉荣投资奖学金”评选办法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汉荣投资奖学金”是我校86级校友马宏梁为回馈母校,捐资助学,鼓励在校学生爱国爱党,勤奋学习,奋发进取而开展的一项公益事业。为了做好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及其相关工作,特制订本评选办法。
一. 评选对象及奖助金额
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品学兼优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以下简称学生)。原则上要求对所有有本科专业的学院学生全覆盖。当年已获得其他国家和社会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在评选范围。
每年资助学生25名,每人每年奖助金额8000元。
二. 评选程序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汉荣投资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1.学生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汉荣投资奖学金”申请表,提交本人上学年必修课成绩单及相关参评材料,上报所在学院。
2.学院初评。各学院依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步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学生处。
3.学生处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并组织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学生处将评选结果向马宏梁校友通报。
三. 申请及评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专业前30%,且在该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6.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表现突出者优先。
“汉荣投资奖学金”评选结果通过后,由学校发文表彰,为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五. 其他事项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学生工作处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