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居乐地产”奖学金评选条例
发布时间 : 2021年12月07日

“雅居乐地产”奖学金评选条例

为了培养优秀的房地产技术及管理人才,鼓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按照《”雅居乐地产”奖学金协议书》相关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评选范围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在校本科生, 不含定向、委培生。

二、申请条件

1.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前一年综合测评排名为本年级本专业前15%以内;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三、奖励标准

“雅居乐地产”奖学金每学年总计奖励学生16名,不分等级每人每学年5000元。

四、评选程序

1.院(系)公布”雅居乐地产”奖学金评选条例及推荐名额;

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雅居乐地产”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提交由所在院(系)教学办出具的本人上学年必修课成绩单、相关证书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3.各院(系)严格按照申请条件考核评选,向学校提交《”雅居乐地产”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雅居乐地产”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一览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4.学生处汇总各院(系)推荐意见,并组织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学生处将评选结果向”雅居乐地产”奖学金基金管理委员会报批。

五、表彰办法

“雅居乐地产”奖学金基金管理委员会对”雅居乐地产”奖学金评选结果审批后,由学校发文表彰,为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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