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西建大研〔2024〕7号文件《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建筑学院学科专业的特点,现制定建筑学院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考核内容与要求
考核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分为材料审核、专业考核、外国语水平考核、素质考核四个部分进行。硕博连读考生仅参加素质考核。
(一)材料审核
学术型博士根据专业情况和学科属性设置材料审核小组,由至少3位高级职称教师组成,深入考查申请者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对考生提交的各类成果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满分100分。差额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材料审核施行诚信一票否决制。
报考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生的材料审核由研究生院成立审核专家组统一实施。
(二)专业考核
通过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三)外国语考核
外国语考核由学校组织外国语统一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
(四)素质考核
素质考核由学院组织,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高级职称教师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研究计划、综合素质两个部分,满分100分。
研究计划部分,申请人PPT汇报导师拟定的攻读博士学位课题方向的研究计划,内容应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选题意义及创新点、技术路线、预期目标等,不超过10分钟。
综合素质部分,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考核,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0分钟(不含PPT汇报时间)。
素质考核成绩=研究计划成绩(满分为100分)×50%+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00分)×50%。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报到:5月9日(星期四)15:00-18:00,地点:建筑学院会议室A(东楼227);
专业考核:5月10日(星期五)8:30开始,南阶102、107、402;
素质考核:5月11日(星期六)8:30开始,地点:教学大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经材料审核后予以公布。
三、录取
(一)原则上优先录取“硕博连读”考生。
(二)“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素质考核成绩(百分制)。“申请考核”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办法: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15%+专业考核成绩×30%+外国语成绩×15%+素质考核成绩×40%。
(三)外国语考核未达到学校分数线不予录取;专业考核、素质考核、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报考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上线考生数超过博士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招生限额的由导师自行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招生指标
博导招生指标为基础指标、奖励指标与专项指标之和。
(一)基础指标
基础指标分为基本指标和条件指标。院内博导原则上基本指标1个,条件指标1个。院外及首次招生的博导原则上基础指标1个。条件指标将综合考虑导师的培养条件和质量进行分配,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国家级人才。
2.指导博士学位论文首次送审结果为3A(送3份)或5A(送5份或7份)及以上的数量。
3.主持有在研国家级项目(项目结题在当年9月份以后)。
4.导师指导的博士生正常学习年限内的授位率。
(二)奖励指标
国家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省部级(政府)三大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的博导,在获得荣誉三年内每年奖励专项计划1个。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在聘期或执行期内每年奖励专项计划1个,无明确的聘期或执行期的,在获得荣誉三年内每年奖励专项计划1个。
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国家级科研团队负责人在项目计划执行期内每年奖励专项计划1个。
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在获得荣誉三年内奖励专项计划1个。
(三)专项指标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指标及丝绸之路产学研用国际合作专项指标,专项专用。
(四)团队指标
高水平学术团队指标,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各团队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
(五)分配原则
优先分配奖励指标。每位博导招收学术学位定向博士生原则上不超过1名,专业学位定向博士生原则上不超过2名。专项指标不占导师指标。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学院最终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