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学生谈心工作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 : 2015年05月19日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学生谈心工作管理条例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切实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对学生进行谈心工作,引导和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 根据我校学生现状的特殊性,应注重如下几项原则:
1.准备性原则。谈心前一定要做好准备,对学生要做充分的了解和调查研究工作,并结合谈心对象的心理特点和个性,考虑好适当的语言表达,这样才能使学生愿意听、渴望听。
2.情感相融原则。教育就是追求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情感融合的过程。教师必须以宽厚的师爱赢得学生真挚地爱师,以深沉的师爱激起学生对生活的热爱,以高尚的师爱教会学生怎样去爱。只有这样,师生的心才会贴近、融合,谈心才能有好的效果。
3.反馈性原则。谈心之前,教师的心理、想法可能跟实际情况有偏差,因此,在谈心过程中,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心理、爱好以及对实际情况的了解及时调整自己的心理、情感和语言,灵活多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让学生的“摩擦力”减到最小。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谈心:
1.对有违纪苗头的学生,要进行提醒并教育引导,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对已违纪的学生要进行帮助教育,改正不良行为和克服自暴自弃的心理。
2.对性格孤僻、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多加关心和爱护,帮助其解开“心结”。
3.对学习成绩差,不热心参加班集体活动的学生,应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帮助其振作精神,提高学习、工作热情。
4.对与他人有矛盾、摩擦,人际关系适障碍的学生,要及时沟通思想,教育其学会宽容,增进团结。
5.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多加关心和了解,尽力帮助其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
6.对刚入学不能适应大学学习生活的新生,要给予关爱。切实为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在学生心灵深处播下爱的种子,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健康成长。
7.对即将毕业,处于考研及就业迷茫时期的学生,要给予鼓励和就业指导,确立理想信心,端正价值取向。
8.对恶意拖欠学费和助学贷款的学生,要加强诚信教育,明确社会责任,教育学生要及时交清学费和还贷。
9.对有各类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及时谈心了解情况,视情况报告主管领导,并报告学校心理中心。
10.其他情况需要通过谈心了解和解决的问题。
三、学院将定期检查班主任工作手册,了解教师与学生谈话工作;并把此项工作列入班主任、导师以及辅导员的考核体系,根据其德育工作的工作流程和实际效果,对优秀的班主任、导师、辅导员进行表彰。同时,考核结果作为评聘、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四、辅导员、班主任每个学年应该至少找学生谈心两次,特殊群体需要做好跟踪谈心工作。
五、谈心的地点可根据情况自由安排,但原则上应当在学校内。
六、谈心的时间可根据情况自由安排,不限于工作时间内,但原则上晚上不约学生谈心。
七、辅导员、班主任与学生的谈心情况应当填写《学生谈心工作记录表》备案。
八、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学生谈心工作管理条例内容附件: 建筑学院谈心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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