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建筑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西北片区宣传贯彻工作会议圆满落幕
发布时间 : 2019年06月10日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全国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全国展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建筑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宣讲贯彻工作,宣贯工作在全国分为七个片区进行,西北片区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召集并组织,召集人为:教育部建筑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加平院士、建筑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王万江、风景园林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刘晖。2019 6 8 日上午,西北片区《标准》宣传贯彻工作会议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举行。中国建筑学会副理事长赵琦、中国建筑学会副秘书长兼教育评估办公室主任张伶伶,我校教务处处长肖国庆、建筑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以及来自西北地区19所高校的100余名教师参与会议,会议由建筑学院副院长李昊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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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加平院士致欢迎辞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院长刘加平院士首先代表学院向各位嘉宾和教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简要介绍了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宣传贯彻工作的相关安排,指出《标准》是设置本科专业、指导专业建设、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并对西北地区建筑教育环境和发展不平衡以及存在的问题表示了担忧,希望西北高校加强交流合作,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和课程建设,不断提升专业教学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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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琦副理事长作主题报告

赵琦副理事长发表了《从行业角度看建筑学专业教育情况》的宣贯报告,从住建部对建设行业人才队伍的管理方式、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建筑学专业评估制度的建立、国际互认、对我们自已的认识以及未来发展的要求六个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报告,探讨了办好专业需要处理好的关系,明确要坚守专业学科特点,得到了现场教师的热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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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伶伶教授在建筑学专业分会场作宣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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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晖教授在风景园林专业分会场作宣贯报告

张伶伶教授在建筑学专业宣贯分会场对比了《标准》与《高等学校建筑学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2013年版)》、《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标准(2013年版)》的不同与变化,从《标准》起源、专业教师比例要求、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比较性解读。同时,刘晖教授在风景园林专业分会场简要介绍了风景园林专业发展过程以及风景园林专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从适用专业范围、培养目标、师资队伍等方面对《建筑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风景园林专业进行了深入解读。

参会高校代表教师依次介绍了所在院校的专业发展概况、师资力量、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共同倡议建立“西北建筑学教育联盟”和“西北地域风景园林教育联盟”,讨论了联盟的宗旨、名称以及责任与义务、交流与合作等事宜。至此,西北片区《标准》宣传贯彻工作会议在各位嘉宾的详细解读和与会教师的热烈探讨中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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